“成都電動自行車集中上牌”系列報道
  從17日起,成都市交管局陸續公佈成都地區407個臨時通行證上牌點位的地址,而還有不到半個月,《成都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就將實施。
  針對電動自行車集中上牌可能會出現的一些疑問,成都交管部門民警進行瞭解讀,併發布了關於超標電動自行車涉及事故的一些典型案例。
  解讀
  21個交警部門 正式牌臨時牌都能上
  目前,成都交警部門共設置綜合上牌點位21個,負責電動自行車牌證(標準電動自行車)和臨時通行證(超標電動自行車)的核發。中心城區交警一至六分局、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交警七分局以及14個區(市)縣交警大隊各設置1個。
  “綜合上牌點負責電動自行車牌證和臨時通行證的核發,以及辦理電動自行車變更、轉移(過戶)、註銷登記及補/換領牌證等業務。”民警介紹,區(市)縣政府設置的臨時上牌點位只負責辦理集中登記上牌期間“超標”電動自行車臨時通行證的核發。
  民警介紹,《條例》自明年1月1日實施後,標準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自購車之日起15日內,到交管部門申請登記上牌,現場交驗車輛並提交相關材料。
  案例
  電馬兒醉駕撞公交車 司機擔全責
  超標電動自行車在道路上行駛,有很大的交通安全隱患,這也是成都實施上牌管理的原因之一。日前,成都交警發佈了涉及超標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的典型案例。
  2014年5月8日下午,一輛公交車在成飛大道上正常行駛。一輛逆向行駛的電動車突然迎面駛來,與公交車發生碰撞,兩車不同程度受損。電動車駕駛員蔣先生重傷,5月20日因搶救無效死亡。“經交管部門調查,事故發生時蔣先生血液樣品乙醇濃度為115.3mg/100mL,屬於醉酒後駕駛非機動車上路。”民警介紹,事故發生時,蔣先生還存在侵占公交車通道逆向行駛的交通違法行為。基於以上理由,蔣先生應當對事故負全部責任。” 華西都市報記者李鑫
  武侯區電動自行車臨時通行證辦理點位
  (超標電動自行車上牌點)(第二批18個)
  序號 行政轄區 點位地址
  15 簇橋 雙鳳社區警務室 (草金路南段99號)
  16 七里社區警務室 (桂花路118號)
  17 百錦社區 (百錦路111號)
  18 簇錦 永興社區警務室 (千龍路962號)
  19 順和社區辦公室 (順河街89號附48號)
  20 鐵佛社區政務大廳 (鐵佛路20號)
  21 金花 金鳳社區辦公大院 (金花街90號)
  22 金花街道新苗社區新苗農民新居 辦公用房(新智一路8號附28號)
  23 金花街道陸壩社區 (金興北路139號)
  24 機投 草金東路社區(草金東路7號)
  25 半邊街社區(永康路298號)
  26 果堰社區一樓(果堰街20號)
  27 晉陽 吉綠苑 (勝利橋街1號附16-17號)
  28 吉春苑(吉福南路292號、294號)
  29 沙竹苑 (沙堰西街288號省婦幼保健院旁)
  30 華興 南橋新居一樓 (華泰五路130-132號)
  31 沈家橋村委會(簇橋上街1號)
  32 武侯大道三河居委會 (武侯大道三河段72號)  (原標題:明年起 新買電馬兒15日內需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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